不少民营企业老板把道德标准“捏在手上”,导致道德标准十分模糊,甚至很多时候根本不把道德放在眼里,致使企业缺乏基本的道德底线,这些都必然制约着民营企业的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于是,我们看到民营企业的道德标准相当模糊,而这种模糊的道德标准又一步步在企业的具体行为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侵蚀”着企业的品牌形象。直接表现出来的则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道德水平差异决定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文化水平和文化层次的差异,通俗点说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瓜员工”形成“瓜文化”,“豆员工”形成“豆文化”,不少民营企业存在着“道德标准‘捏在手上’”文化及相应的行为表现,这应该是一种必然。
道德标准“捏在手上”的具体表现有很多,下面列举一些比较极端的案例,比如,有的民营企业订了许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比如规定员工每半天只能上一次厕所,使不少员工上班前不敢喝水,严重损害员工健康;有的规定女工来例假不准请假;有的企业规定,工人完不成当天的定额不准下班,甚至不准吃饭,使不少工人被迫每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但根本不给加班费;有的民营企业为了赚钱,竟敢置顾客的生命于不顾,生产危害性极强的食品残害人命;有的民营企业为防止偷盗,将工厂的窗子和一些走火通道的门锁上,结果在发生火灾时,造成许多员工逃生无路;有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气体,或生产中用有腐蚀性的液体,但老板为了省钱,不肯配备足够的防护设备,让员工长年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甚至造成死亡等等,举不胜举。这样的民营企业寿命能够长久吗?当然不能。现实尽管很少有民营企业如此严重的缺乏道德,但是道德标准“捏在手上”的现实表现仍旧是层出不穷。然而,不变的法则是,成功的民营企业必然具有良好的、健康的、先进的符合道德标准的文化理念,同时这种文化理念也是中国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