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9年就开始下海创业的史玉柱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活化石。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史玉柱对民企生存环境的一个总结是:“险恶”。
法律上条条框框那么多,动不动就撞上。不过我有两个原则:一是不在贷款上出问题。找银行贷款的话(公司)领导不出面,由财务人员自己公事公办,能贷就贷,不能贷不强求。实际上,我不太需要贷款,每年就旺季前需要一点,3个月就还了。但民企拿贷款还是不太容易。二是不准偷税漏税,合法避税可以,但要找最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局咨询。这样做可以保证不出大事。
在中国做民营企业特别难,太难。临来的时候在飞机上,我随便写(下)了民营企业的十三种死法,随便一条就能把你搞死。
据史玉柱讲,这“十三种死法”只是他在2001年2月赴京参加“泰山会议”的飞机上简单列出的。
第一种死法:不正当竞争。
竞争对手在整你,你在明处他在暗处,诬告你,通过打官司破坏你(的)声誉。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有时候可以把一个企业搞死。
第二种死法:碰到恶意的“消费者”。
一个无理的消费者也能把你搞死,比如刁民投毒。这些情况我们都遇到过,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第三种死法:媒体的围剿。
当年是媒体把我搞死了,搞休克了。如果媒体晚搞我们两三个月,我们(就)不会死。
第四种死法:媒体对产品的不客观报道。
如果媒体只报道10%是无效的产品,产品马上完蛋。在中国,说产品不好的时候,老百姓最容易相信。
第五种死法:主管部门把企业搞死。
产品做大了,哪怕有万分之一的不合格率,并被投诉到主管部门,就有可能被吊销整个产品的批文。
比如说工商局,每年是有罚款任务的,到年底任务完不成,就只能找做得好的企业完成任务,因为这些企业有现金。
第六种死法:法律制度上的弹性。
法律制度(上)的不合理,使你不得不违规(操作)。比如,民营企业做计算机,你必须要有批文,没有批文你(就)是走私,(但)民营企业是不给批文的,买批文你就是犯罪。在其他行业也有类似情况。
第七种死法:被骗。
有时候一个企业的资金被骗后会出现现金短缺,甚至整个企业会一蹶不振,而对民营企业来说,法律的保护很有限。
第八种死法:“红眼病”的威胁。
红眼病太多,谣言太多,企业的谣言还好办,最怕的就是产品的谣言。
第九种死法:黑社会的敲诈。
第十种死法:得罪某手中有权力的官员,该官员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企业发展制造障碍。
第十一种死法:得罪了某一恶势力也有可能把企业搞死,比如说他在产品中投毒。
第十二种死法:遭遇造假。
假冒伪劣也能搞死一个企业,前段时间我们在某个药品保健品造假基地查获了价值几千万的假货。造假分子抓到(之后),又被当地公安放了,(出来之后)又继续造假。现在只要一看见假货我们自己就去买,怕它危害消费者。
第十三种死法:企业家的自身安全问题。
除了这十三种死法之外,史玉柱说:“这里面还不包括出于企业内部的原因,比如经营不善等。”恐怕这一条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