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与2009年初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相比,新预案健全了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统计发布制度,增加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上涨的内容,增强了国家对猪肉调控的能力。
新预案既保护了养殖户和经营者利益,又保护了消费者尤其是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和城市居民的利益。笔者认为,新预案的发布将会在短期内增强养殖户的信心,减少恐慌性屠宰能繁母猪行为,对生猪价格具有较明显的提振作用,但从长期来看生猪价格的合理回归还是主要依靠市场本身的调节来完成。
首先,受新调控预方案推出的影响,养殖户将增强对未来猪价看涨的预期,短期内可能会有惜售心理,从而减少抛压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的供给压力,猪价下行趋势将有所放缓。
但这种预期产生的效果最多只能维持一两个月。因为随着育成猪存栏量的增加,养殖户将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来自饲料、药品、人员人工、水电等成本压力,而且随着饲养天龄的增加,猪的生长速度会放缓,料肉比提高,脂肪沉积率也会越来越高,从而影响猪肉胴体品质和上市价格,最终迫使养殖户抛售。
其次,新调控预案虽然新增了两大调控储备力量(一是除了应急储备外还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量;二是增加了中央政府调控储备量,并要求地方政府也要增加相应的调控储备量),但是新牧网提醒大家,我们应该注意到猪肉储存的特殊性。猪肉储存(尤其是活体储备)成本较高而且储存期限相对较短(每轮储存4个月左右《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大型猪肉加工企业要进行商业储备必将权衡经营收益后才开展,一般不会主动储备;因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才是储备的主要力量。但是,猪肉储备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财政资金补贴到位不及时,配套设施不齐全,储备机构难以监管等,使调控作用大打折扣。
最后,新调控预案提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生猪市场调控管理体系,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虽然指出了生猪的生产和供给责任主要在地方,但对地方政府的权责要求却没有细化,需要进一步明确对地方政府的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根据以往的经验,类似的政策,到最后实施起来效果很有限。
当然,从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猪肉价格调控的信心和决心。在更加完善、更加健全的信息发布、市场监管、产销衔接等配套措施的支持下,将来猪肉价格波动将有望趋于平缓,大起大落的现象也会减少,但猪肉价格最终的合理回归还是依靠市场这双隐形的手来推动。广大养殖户的朋友应该积极关注各大农业网站、电视、报纸等发布的生猪价格、猪肉进出口及疫情流行等信息,认真分析与这相关的一些数据,科学预判未来价格走势,以指导安排当前生产,这才是养殖赚钱的致胜法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