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我市及周边地区,流行着一种以发高热、皮肤发红为特征的生猪疾病,人们称为“红皮病”。这种病由于病程长、疗效差,给一些养猪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种猪病是一种新出现的疫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根据专家的指导意见,现实可行的治疗方法是对症治疗,防止继发感染,降低死亡率。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五项措施加以防控。
一、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和通风措施。注意圈舍通风换气,可以有效地改善生猪的饲养环境,降低生猪的热应激反应,提高免疫力。防暑降温方法有多种多样,可以使用电风扇,用浸过井水的砖头放入圈舍,让小猪伏在上面休息,经常用井水冲洗圈舍,泼浇畜舍屋顶、墙壁,屋檐前后用遮阳网等等。
二、搞好消毒。在目前发病高峰期,要做到每两天给圈舍消毒一次,已发病的圈舍要每天消毒1-2次,杀灭病菌,切断毒源,消除残毒。
三、消灭蚊蝇。怎样采取有效的灭蚊蝇措施呢?一是畜舍安装纱窗纱门,将蚊蝇挡在圈舍之外;二是使用蚊香;三是使用灭蚊剂、灭蚊灯、粘蝇纸。四是粪坑密闭发酵,或放入栋树枝叶或倒入消毒药剂。兽医站供应的灭虫精是一种很好的驱蚊药剂,只要每融3-5天在生猪的体表上喷洒一次,蚊虫再多也不会在猪的皮肤上叮咬。有的农户将药剂喷在圈舍墙上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喷在猪的体表上,才能发挥作用。
四、药物预防。为了防止受感染的猪发病,可以到兽医站购买供猪口服的药物,在未发病前,药物预防是有效的。
五、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病死猪是疫病的重要的传染源,将病死猪就地深埋无害化处理,严格消毒,做到不屠宰、不出售、不自食、不乱抛乱扔,是防止病原扩散的重要措施。贩卖病死猪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一种公害,它不但促使传染病的进一步扩散,而且将病死猪肉作为食品出售,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就是高温处理后杀死病菌,但在治疗过程中的大量药物残留,也会极大地损害人体健康,这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我们要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坚决打击贩卖病死猪的违法行为。
在当前生猪疫病易发季节,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做到凭防疫耳标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收购活猪;凡将活猪运出县境的,凭有效期内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换取《动物运输检疫合格证明》,并做好车辆等运载工具的消毒工作,领取《车辆消毒证明》,同时做到证货同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凡是在本镇内屠宰上市的生猪,一律要到定点屠宰场屠宰,经检疫合格加盖印章后,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上市;决不从事收购、运输、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的非法行为,做一个有良心、有道德的守法经营户。一些动物疫病会直接、间接地传染给人,生猪的饲养过程中,难免会携带一些有害人体的病菌,最近,四川等地的链球菌病已造成数十人死亡。因此,在屠宰生猪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高度,决不收购、宰杀病死猪。
虽然社会上正在流行猪的高热病,但镇农贸市场出售的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是经过兽医产地检疫和严格的宰前和宰后检验好几套关才能上市的,大家可放心大胆的食用,倒是那些私屠滥宰,没有经过任何检疫关的无花肉,危险性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