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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抽查由北京等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涉及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用药,其中杀虫剂871个,合格率为88.1%,杀菌剂375个,合格率为92.5%,除草剂302个,合格率为97.0%。
141个不合格样品中,未检出标明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的56个,占不合格总数的39.7%。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73个,占不合格总数的51.8%,其中一种或总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含量50%的28个,占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总数的38.4%;检出其他未登记农药成分的41个,占不合格总数的29.1%,其中添加高毒农药的11个。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农业部多次发现标称河北省沧州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临汾海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周口市金石化工有限公司、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金地农药有限公司、济南燕山三丰实业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严重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旭日农资经销店、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苗壮化肥经销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供销社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部、广东省丰顺县俊发农资经营部、海南省陵水县大丰收种子农药经销部、宁夏中卫市新富农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温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营服务部第六分店等单位同时经营两种以上假劣农药。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查不合格产品,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上述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其生产经营行为的跟踪检查,加大对其生产经营农药产品的抽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