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24小时服务热线:18633000595 丨
加入收藏
丨
联系我们
河北畜牧服务网 - 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最全最专业的畜牧服务信息
首 页
行业资讯
惠农政策
监测预警
行业名录
企业推荐
会展会讯
经验交流
下载中心
本站论坛
关于本网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华夏畜牧服务网
>
行业资讯
>
国内要闻
> 正文
最新更新
·
[
综合信息
]
“非洲猪瘟”调查:情况到…
·
[
综合信息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畜…
·
[
综合信息
]
农业农村部公布热线电话受…
·
[
综合信息
]
胡春华强调:扎实有力抓好…
·
[
综合信息
]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
·
[
综合信息
]
我国制造业企业总量突破60…
·
[
综合信息
]
刘国中强调深学细悟“千万…
·
[
综合信息
]
海关总署:8月份猪肉及猪杂…
·
[
综合信息
]
农业农村部召开加大信贷保…
·
[
科技前沿
]
我国自主培育的“广明2号”…
·
[
综合信息
]
科技成果\蛋清品质为什么会…
·
[
综合信息
]
4000亿特别国债下周发行 这…
牛初乳仍正常销售 禁令解读有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本站采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6 【字体:
小
大
】
9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不过,近日有媒体却把此理解为“牛初乳禁令”。相关企业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表示此说对政策有误解,牛初乳产品仍在正常销售。
昨日,记者在广州市面多家商场都没再看到给宝宝吃的初乳奶粉。在一家大型购物网站,记者搜索“牛初乳粉”,返回结果超过1990件。这些产品不乏大规模促销,产地来自新西兰、瑞典和美国等地。
“我们已查询过,独立包装的纯牛初乳粉不受新政影响。”昨天,一家大型牛初乳企业联系人说。按照卫生部文件对质检总局的答复,基于审慎原则,9月1日以后不得在三类食品中添加牛初乳,它们分别是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该联系人说:“纯牛初乳粉一般都是60克或小包装,而受新政影响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往往是900克,从重量就可判断。”
卫生部的规定有助消除家长们对牛初乳的困惑不过上述联系人承认,由于消费者的误解,行业估计恢复期较长。“已经有些同行重心转往其他产品,它们会清库甩货。”另一家企业的高层对记者说,跟风型的企业有可能自此退出。
“牛初乳的使用已有一段历史。”新西兰食品科学与技术研究院院士Lynley Drummond说,有些企业会把牛初乳加入到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去,但是支持这样做的研究数据并不太充分。作为一种补充食品,牛初乳可以给年龄大一点的儿童食用,但不应加入到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她补充说,中国卫生部的规定其实有助消除家长们对牛初乳的困惑。
本站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河北畜牧服务网。 行业资讯录入: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上一篇行业资讯:
农业部启动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下一篇行业资讯:
粮食价格将引发2013年全球新危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行业资讯
华夏畜牧服务网版权所有@2011-2021
冀ICP备19022841号-1
联系电话:0311-67303882,67303883, 18633000595 传真:0311-67303883
在线咨询QQ:
信息员网群:225696333
网站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维多利亚时代12号楼1单元201室(
地图
)
[本站声明] 本网站为服务河北省畜牧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