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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切实做好老疫区免疫工作。各地特别是洪涝重灾区和炭疽老疫区要结合防控实际,对当地易感动物开展补免工作,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二是切实抓好疫情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炭疽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隐患。一旦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要立即诊断,及时处置,迅速上报。
三是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充分发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切实加强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对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及产品严格监督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
四是切实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强疫苗、消毒药等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处置疫情,确保不发生扩散蔓延。要严格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发病动物进行不放血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圈舍环境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同时做好人员防护。
五是切实强化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防控信息,密切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
据专家介绍,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在我国一些炭疽老疫区,该病几乎每年都有零星散发。自然灾害是炭疽发生的主要诱因,常在洪涝等灾害后发生和流行。患病及病死动物尸体、被炭疽菌污染的土壤、草地、水、饲料是该病的主要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等途径传染。一般在炭疽老疫区,通过每年春季对易感动物进行免疫,可有效防控该病。一旦有牲畜感染炭疽,应立即对其隔离,并报告当地兽医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勿自行宰杀和食用,以防人员感染和造成新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