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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继续保持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台风“海葵”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受灾省份要切实加大灾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作用,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辽宁、山东、浙江等台风重灾省要加强信息报送,台风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畜牧兽医系统受灾情况及应对工作情况。
二是加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各地要加强巡查,及时清理因灾死亡畜禽尸体,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指导养殖场户切实做好环境消毒,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对病(淹)死动物,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措施。
三是加强针对性免疫工作。要结合当地防控实际,切实做好灾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乙脑、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要及时补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四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各地要在强降雨和台风到来之前,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报告,有效反应,防止扩散蔓延。
通知强调,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定点联系工作组要与所联系省份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受灾地区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赴灾区检查指导灾后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