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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署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28 9:16:23  文章录入:muye  责任编辑:muye
    近日,我国北方部分省(市)发生强降雨天气,给畜牧业生产造成损失。为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畜牧业生产损失,农业部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完善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储备,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
  一要加强灾害监测预警。
  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手机平台、电视、广播等渠道,及时向生产单位及养殖场户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积极协调运输、电力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畜牧业的正常生产条件。加强应急值班,做到灾时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抓紧核实受灾情况,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
  二要强化灾前防范准备。
  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对于在产的养殖场户,要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加固畜禽棚圈,检查修缮电力设备,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同时做好饲草料等物资的储备和储藏。对于新建场户,要指导做好选址和布局,避免建在低洼潮湿等易灾区域,合理设计圈舍结构,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按照预案要求,根据灾情的发展,及时组织养殖场户做好人员以及畜禽、饲料、疫苗等安全转移工作。
  三要加强灾后饲养管理。
  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协调,做好仔畜雏禽、饲料等物资的调配调运工作,尽快恢复畜牧业生产能力。针对不同畜禽品种、不同饲养模式,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灾后的科学饲养管理。协助做好生产及周边区域垃圾污物杂物的彻底清理,确保圈舍清洁;督促养殖场户使用干燥安全的饲草料,避免因使用受潮霉变饲草料造成畜禽死亡或发病的情况;指导养殖场户在饲料中合理增加全价蛋白饲料,提高畜禽营养水平,增强抗病能力;同时确保畜禽饮水卫生。
  四要抓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抓好灾后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环境消毒,做好对圈舍、饲喂工具和周围环境的消毒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切实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病(淹)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健全完善卫生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加大灾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按规定采取坚决果断处置措施。结合防控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灾区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要及时补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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