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李国祥
之前已经提及,尚无充分证据显示农产品(5.58,0.00,0.00%)普通运销商从农产品价格大涨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那么,谁是农产品价格时而大涨时而大跌的受益者?是农民,还是居民,或者是市场管理者,抑或炒作农产品的投机人?
人们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当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时,对农民有利,而对消费者不利;当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时,对农民不利,而对消费者有利。农产品价格涨跌波动,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此消彼长。果真如此吗?
当农产品价格上涨时,未必所有农民最终获益。因为农产品价格上涨,一般对应着农产品市场上供给过少,这意味着在农产品价格高位时一部分农民可能没有东西可卖,价格再高,也无法获益。只有那些在价格高时仍然有农产品可供销售的农民才能够获益较多。当然,即使对于这部分农民,也可能因为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使收益大打折扣。通过对改革以来的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波动的比较,不难观察到二者往往是轮番上涨,而且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追不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更快。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农产品价格忽高忽低,让一些没有市场风险意识的农民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当某种农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时,农民以为还要上涨,“捂着”不卖,惜售的结果可能是高价时没有卖,低价时则急着出手。进一步地,某种农产品市场价格处于高位并有利可图时,必然会引起现有生产者扩大规模,其他农民“蜂拥而上”,接下来出现的价格下跌和滞销,最终承受损失的只能是农民。
在农村实际调查中,一些农民向我们诉说苦衷:如今搞经济作物生产和养殖业,犹如赌博,“赢钱”的时候少,“输钱”的时候多,最终是赔多赚少。过去,不发展农业生产,一个字是“穷”。如今发展农业生产了,不但没有摆脱掉“穷”字,反而添了一身外债。“种菜不如打工”、“养鸡不如打工”,成了一部分农民的无奈选择。
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无法从中普遍最终获益,消费者则要为此承担更多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上低收入人群和脆弱群体,食品消费支出可能超过收入的一半。农产品及食品价格过度上涨,社会上低收入人群和脆弱群体要么负担过重,要么减少消费,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当农产品价格上涨时,社会上一些低收入消费群体担心价格还会持续上涨,往往会抢购,这可能进一步加剧市场供求关系,带来对自身利益的更大损害。
农产品价格下跌,就一定对消费者有利吗?从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来看,当某种农产品价格过度下跌,生产者普遍亏损时,可能就有农民退出生产,这势必会带来市场供求关系再度偏紧和价格上涨。某种农产品价格过低,意味着消费者即将要为此付出代价。
如今的农民,也成了农产品的主要消费者。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农民的分化,一部分农民成为全职的务工者。即使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了适应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区域化,也放弃了自给性的生产方式。目前,农民消费的大部分农产品不再靠自己生产,而需要从市场上购买。作为消费者的农民,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和大幅度下跌,也要承担经济上的损失。
没有人否认,普通居民是农产品价格时而上涨时而下跌的最终受害者。那么,拥有大量资本而从事农产品市场投机的大炒家一定是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的最大受益者吗?的确,社会上不乏对金融资本进入农产品市场炒作的批评,也有专门出版的专著指责大炒家是当今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的幕后推手。
不过,对于大炒家与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之间的关系,目前并没有严谨的学术研究能够证明金融资本进入农产品市场带来了农产品价格暴涨暴跌,甚至在我国都很难证明哪个金融资本进入了农产品市场。社会上有关金融资本炒作农产品的说法,多数是捕风捉影。
要确切地回答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让谁最终获益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相当困难。根据笔者的观察和判断,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所带来的分配效应更加明显,没有哪个群体普遍地持续获益。每当某种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可能就会“创造”出少数百万甚至上亿元的富翁。
因此,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不符合大众利益。保持农产品价格相对合理水平并尽可能稳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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