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府、养殖户、非法商贩纠结于经济、观念、市场、法制等多种因素时,择其最省钱的办法,就是投入江中,于是就出现了上万头猪漂浮黄埔江的旷世奇景。此次事件的爆发,引发保险界对现行“生猪险”及衍生产品怎样的拷问?又带给政府和险企什么样的启示?
3月初,一则“黄浦江上游水域漂浮大量死猪”的消息,打破了这个春天的平静。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3年3月17日15时,上海市水域(除省界水域外)共打捞漂浮死猪9460具。从3月9日至12日这4天,打捞出的死猪竟有5916具之多。数据一出,舆论哗然。
3月30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对外介绍,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上海市水域已基本完成漂浮死猪的清理打捞工作。
追溯到整个长江三角洲,其数量单位该以万计,浙江省嘉兴县更被指出是死猪“源出地”。
据了解,竹林村和其所在的新丰镇是嘉兴最大的养猪基地。新丰镇存栏生猪为25万头,饲养生猪45万头,竹林一个村就占到了14万头左右。一般生猪的正常死亡率在3%左右。依此计算,仅新丰一个镇一年死猪就在1万头以上。
这只是冰山一角。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2012年生猪出栏量达6.96亿头,若以生猪正常死亡率3%计算,过去一年我国死猪数量高达2000万头。
“长三角”近段时间多了个外号——“猪三角”。然而调侃归调侃,死猪事件的爆发,引起上海市民对水质的质疑和全面恐慌。
政府自然不手软,在加大打捞力度的同时,也对投猪入江的行为开始问责。最终,嘉兴8位养殖户成为这一事件的买单者,并分别接到了不同程度的罚款。
风险谁担当?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死猪漂浮事件,从侧面反映了目前散户养殖模式所蕴含的巨大风险。
要将风险降为最低,保险或是关键。目前我国与养猪有关的主要险种有育肥猪养殖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统称“生猪险”),国内推出此险种的全国性险企仅人保财险和中华保险两家,此外,安信农险、安华农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国元农险和中航安盟均有涉及,但市场份额不大。
据了解,在2007年以前,生猪险主要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以上险企涉及此险种的经营情况基本为亏损状态。
“保险公司亏损,工作量大,基层畜牧兽医站没有什么经济待遇。农民购买保险的欲望也不强烈,生猪保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6年前,四川省资中县畜牧食品局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经验,总结出了几条生猪险在推进中遇到的困难。
如农民购买欲望不强,舍不得出钱,甚至认为“人都没投保怎么投给猪”,此外还有道德风险难以管控、死亡理赔成本较高和骗保等问题。
转折点在于2007年保监会《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在建立生猪保险体系时,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从能繁母猪保险入手,积极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遵循“边试点、边推广、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大力推进能繁母猪保险,为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和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打下基础。
对于育肥猪保险,今年之前,财政补贴仅为40%,其中地方财政补贴30%,中央补贴10%。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下发通知中央补贴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这意味着,生猪养殖户只需承担20%至30%的保费就能保障养猪带来的风险。
为何要抛尸?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在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补助80元,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据透露,在本次事件源头发生地嘉兴,大部分达到补助标准的养殖户没有听说过这笔钱,亦未见当地公布相关补助的发放形式和方法。
据农业部2006年提出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处理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即用焚毁、掩埋(深度不少于1.5米)等多种方法处理动物尸体,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毒、细菌。
“目前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主要是深埋和焚烧,但因为涉及到一系列成本问题,很多农户都不愿意承担这个成本。”人保财产武汉分公司一线营销员李经理告诉本刊记者,目前大部分涉农保险公司主要工作还集中在理赔方面,至于后续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还处于模糊的地带。
在嘉兴新丰镇,约有90%的存栏母猪投保了能繁母猪险。办理这样一份保险,需要投入保费60元/头,其中农户只需要支付6元,其余则由各级地方财政补助。一旦参保母猪死亡,养殖户将获得1000元/头的保险金。
不过,以上保险也仅仅可以减少能繁母猪被乱扔的现象。然而因为育肥猪保险“门槛”较高,大部分养殖户都拿不到保险。
根据财政部今年2月的最新通知,育肥猪保险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东部地区的地方财政实际补贴幅度提升至40%。在嘉兴地区,这一险种仍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并且设置了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的高门槛。
没有政府补贴,也没有保险赔偿。当政府、养殖户、非法商贩纠结于经济、观念、市场、法制等多种因素时,如何安全地处理死猪却成为其中一个最轻的砝码。择其最省钱的办法,就是投入江中,于是就出现了上万头猪漂浮黄埔江的旷世奇景。
空白何其多?
对于生猪险,让养殖户吐槽的当然不止这些。
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由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
《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规定,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同时,“鼓励各保险公司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增减保险责任”。
不过《通知》明确规定,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担48元,占比80%;保户自负12元,占比20%。
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这个普遍被叫好的保险政策在一些地方却搁浅了。比如在广东主要生猪主产区,2009年以后不少地方开始不再接受能繁母猪保险订单了。至于何种原因,官方以及保险公司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而对于育肥生猪保险,《关于2013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起,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财政部下发的通知意味着生猪养殖户只需承担20%-30%的保费就能保障养猪带来的风险。
凡批次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户或养殖企业,可对10公斤体重以上的育肥猪投保。育肥猪保险将承保因自然灾害、重大病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投保育肥猪的直接死亡。至于育肥猪意外死亡之后,可获得多少保额,上述《通知》未明确规定。
政府怎监管?
“不是所有猪死了都赔,得在责任赔偿条例里面才行。”上述人保财险李经理对本刊记者说道。
本刊记者查阅中华保险官网有关“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的公开信息看到,疾病责任仅为“败血症、蓝舌病、蓝耳病、猪副伤寒、猪丹毒”六种。而保险标的的前三条是“投保的猪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投保时两个月以上或体重20公斤以上”、“存栏量100头以上”。
“这些条款,实际给养殖户设置了一定的门槛。”湖南省娄底市一陈姓养殖户对本刊记者说,国家财政报销一部分,我们当然乐意投保,降低投资风险,但政策不利于零散的养殖户。
而上述李经理说,就武汉市而言,已经完成了百分百的生猪保险覆盖。“一头猪我们也愿意做,只要政府能批。”
对于理赔,养殖户和险企皆有抱怨。目前生猪的“身份证”是扣在猪耳朵的“耳标”,上述陈姓养殖户说,很多生猪的耳标容易脱落导致丢失,理赔员无法鉴定猪的身份,猪死了也拿不到赔偿。
“骗保的事情经常发生。”一险企相关负责人说,个别养殖户用未参保生猪充当参保生猪,骗取保险赔偿金。也有少数农户以部分生猪参保,一旦有生猪死亡,圈内所有生猪都能得到赔偿。
更令人堪忧的是,上万头死猪投入江中,引发的水质安全问题。
3月3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通报,上海市和安徽省发现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其中两例经抢救无效死亡。
香港大学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柏良接受采访时表示,虽未有足够证据基础评论此次禽流感与上海黄浦江出现死猪是否有关系,但由于其中一宗个案,是猪肉商贩,内地的相关部门有必要采集死猪的样本,化验是否存在禽流感病毒。
十年前的春天,神州大地爆发了一场令人胆颤心惊的非典之战。十年后的今天,也面临着种种沉珂恶疾。这一切,正考验着当下的监管部门。
封面故事·相关报道
《保险中介》:呼吁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专访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农业保险条例》修订专家 黄英君
《保险中介》杂志记者 | 李剑华
《保险中介》: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死猪漂浮事件从侧面反映了目前散户养殖模式所蕴含的巨大风险。您认为这暴露出了哪些风险?会带给监管层和险企什么启示?
黄英君:这次死猪事件暴露了两个问题:一是生猪养殖业面临很大的疫病风险,生猪疫病传播途径广泛,变异较快,生猪死亡率极高;二是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养殖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不高。
这给我们带来两点启示:第一,保险公司要加强与财政、农业和畜牧兽医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与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弥补保险公司在人员技术力量方面的不足。充分发挥畜牧兽医部门在疫情防控、疾病诊治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宣传与教育工作,尤其是使散养户规范化养殖,降低养殖户的养殖风险;第二,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奖补机制,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上交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不断探索“政府补贴、商业保险”等无害化处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合同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保险中介》:2007年以前,生猪险主要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如今,国家也出台了很多利好的政策。比如育肥猪保险,国家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但在浙江嘉兴地区,这一险种仍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并且设置了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的高门槛,且很多农民养猪都没上保险,这种局面应该怎么改变?
黄英君:育肥猪是指以宰杀、出售猪肉为目的而饲养的猪,凡年出栏生猪一定数量以上的养殖户或养殖企业,可对一定体重以上的育肥猪投保。育肥猪保险将承保因自然灾害、重大病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投保育肥猪的直接死亡。这一险种仍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并且设置了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的高门槛。由于散养户饲养技术落后,生猪感染疫病死亡的概率相对较高,保险公司设置这样的高门槛也是出于降低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
由于育肥猪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在分散散养户饲养风险,稳定养殖户收入,提高养殖积极性,保障猪肉供给方面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所以育肥猪保险在兼顾规模化、专业化的同时应着眼于小规模养殖户;有必要针对养殖的不同规模,制定多保障水平下的不同保险费率、实现险种选择的多样化,提高小规模养殖户的参保率。同时引导和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鼓励养殖户积极参与合作组织,提高小规模养猪户参加政策性生猪保险的组织化水平,发挥畜牧兽医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养殖户对规范养殖的管理培训。
《保险中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农户买了保险,也得到了理赔,但是死猪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理赔方面,目前大部分涉农保险公司主要工作还集中定损和赔偿工作,至于后续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还处于模糊的地带。您认为,政府应该怎么监管?险企应该开发怎样的险种、应做什么调整以改变这种状况?
黄英君:3月上旬黄浦江上游发生死猪漂浮事件,系上游一些养殖场为方便省事,把死猪丢在江里所致。投保了生猪养殖保险保驾护航,就能减少乱抛死猪现象。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在保险条款上规定,采取就近深埋、化尸池化尸、焚烧等料理完死猪“后事”才可获得保险赔偿。
无害化处理补贴手续繁琐,有些地方养殖户得到的补贴严重缩水,补贴标准相对较低,不足以补偿无害化处理的成本,而人的趋利性使得养殖户首要考虑的是降低成本损失,导致病死猪流向市场,以上种种原因导致养殖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性不高。要想解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应当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奖补机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将散养户纳入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上交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
其次,不断探索“政府补贴、商业保险”等无害化处理体制机制。以生猪保险作为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核心,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保险的签订、确认、理赔与整个病死猪的处理流程紧密配合。
最后,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按程序规范处理病死动物尸体。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随意处置、出售、加工和食用病死动物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乱丢、乱抛、随意处置、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养殖户或从业人员进行严惩。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村级防疫员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定期进行巡查,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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