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吉林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为“三农”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采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31 10:39:34  文章录入:chengyaya  责任编辑:chengyaya

为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日前,吉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化金融改革,健全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层次,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创新业务品种,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拓宽政策性银行服务三农的领域和广度,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国家开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长期信贷业务优势,进出口银行要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拓展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农业务部门,完善业务流程,健全考核制度,确保涉农信贷投放逐年增长。发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补充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银行类机构为贷款公司提供信贷资金,扩大服务能力。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便捷作用,每个县至少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粮食主产县要设立5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推动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

《指导意见》提出,着力强化对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强化对县域特色城镇化的金融服务;着力强化对农村新型工业化的金融服务;着力强化对产粮大县的金融服务;着力强化对林业和特色产业的金融服务;着力强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着力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扩大财政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规模;健全服务三农的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三农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创新三农保险产品;发挥金融机构总部支持三农发展的关键作用;完善抵(质)押机制,为扩大信贷投放创造条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