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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国华:“兽药滥用抗生素”何以躲过层层监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网采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4 9:58:51  文章录入:玉蝴蝶之痛  责任编辑:hanliu

 1月12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的《兽药添了什么“祸”》播出后,郑州市立即组织市食品安全、畜牧、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成立调查组,连夜赴现场,对涉及的兽药厂、经营门店等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添加抗生素的兽药经央视曝光后,当地“立即成立调查组”、“连夜赴现场”、“依法进行查处”,从这一系列行动来看,当地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迅捷,而封存产品、抽样化验、逐户调查以及后续的拉网排查、督导整顿等后续措施也较为得当。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当地一系列积极有力的反应,是在本地的负面新闻被中央媒体曝光后才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显然有着极大的被动性,而且令人怀疑的是,这一系列紧锣密鼓的积极措施,到底是为了冲解媒体曝光当地“负面新闻”的消极影响,还是切实出于对监管责任缺失的自觉弥补。

  从央视《焦点访谈》中得知,郑州兽药批发市场的兽药中甚至含有明令禁用的人用抗生素,记者调查发现,从兽药的制作生产、售卖,到养殖户的用药,各环节都存在明显的漏洞,但这些漏洞却一直没有被发现。比如,这个市场的很多药的成分跟国家批号不相符,销售人员则指出“不按批号生产兽药几乎成了业内潜规则”,本应有一种抗生素成分的抗菌药,生产出来的成品药里至少含有三种以上的抗生素成分。同时,对于同一种药制药企业生产要生产两种,一种是按批号生产的以应付抽检,另一种添加其他抗菌成分的则投放市场。兽药生产过程中类似会计的“两本账”行为,而养殖企业为牟利向养殖户大力推销兽药,最后,谁能确保含有多种抗生素成分的兽药不会在畜产品中残留?在兽药生产、销售,到养殖、畜产品销售等一系列过程中,违规使用抗生素兽药、可能存在的畜产品用药残留等问题,相关部门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社会现实来看,每当“负面新闻”经媒体报道形成舆论压力之后,所涉及的政府部门就会立即“高度重视”、“严肃查处”、“拉网式排查”和“积极整改”,“抗生素兽药”如此,“速成鸡”如此,“苯胺泄漏”亦如此。对于“负面事件”的处理,似乎已经形成一个“媒体曝光——舆论压力——积极查处——严肃整改——事件归于平息”的通例,“亡羊补牢”也就成为每一次负面事件发生后人们的聊以自慰。公共部门对于媒体“负面曝光”灭火式的积极反应,很大程度上带有一种表演性质,以看似积极负责的决心态度和行为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似乎是这种“灭火式表演”的核心内容,至于是否真正认识到公共部门责任缺失的弊端,是否真正从中吸取了教训,是否能够以未雨绸缪的态度防范下一次事故,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随着媒体舆论监督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网络媒体日渐发达、社会进入“自媒体”时代的现实条件下,公共部门对于包括媒体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的重视也逐渐增加,不论这重视是对于负面新闻的“防备”还是对于正面报道的“渴望”,媒体舆论在公共管理中的角色逐渐凸显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如何应对媒体已经成为公共部门当中不可或缺的课程,越来越多的公共部门新闻发言人纷纷亮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虽然如此,公共部门不能将媒体当成自己的“提醒器”,不能总等着媒体发现问题、揭露弊端,不能等到媒体把“负面新闻”曝光了才想起来“积极行动、加强监管、严肃整改”,这种被动式的公共行动显然不符合高效快捷的服务型政府要求,更有悖于转变政府职能的本义。

  在公共管理和服务中,“亡羊补牢”不是负面突发事件的挡箭牌,更不是终点。发生一次事故或许出于疏忽大意,吸取教训,“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每次事故发生后都拿“亡羊补牢”冲淡事故责任,就是懒政思维作祟了,而且,多次发生“亡羊”的悲剧,令人怀疑是否真正吸取了教训、加强了监管,真正做到了“补牢”。公共部门不能等媒体将负面新闻曝光后再“积极行动”,自身的监管责任要主动为之。善政善治是公关管理的理想状态,而善政善治不在于管理中没有一点儿矛盾弊端,而在于公共部门责任的自觉主动性,公共责任要全时段覆盖,即使发现潜在危机,曲突徙薪,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将事故遏制在为萌芽状态。从这一点来说,欲达到善政善治,公共部门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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