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潼关县结合本县秦岭北麓实际,近日出台鼓励发展散养土鸡优惠政策。由县财政在每年2000万元农业发展基金中列支专项资金,对发展散养土鸡的重点村、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实行奖补。
具体奖补办法,对发展散养土鸡1000-5000只、5000 -10000只、10000只以上分别一次性奖补1-2万元、2-4万元、5万元;对发展散养土鸡10万只以上的重点村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建立孵化土鸡1万只以上的良种孵化场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散养土鸡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散养土鸡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次性奖补3-5万元。
与此同时,该县还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发展散养土鸡。对发展散养土鸡产业所需水、电,纳入人畜饮水工程和农网改造项目优先解决,并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格。对发展规模养殖的村组,其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由所在乡(镇)政府协调解决。对县内外各类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办土鸡养殖场、孵化场手续一律从简办理,并享受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发展散养土鸡所需信贷资金,金融部门降低贷款门槛,减少贷款手续,加大信贷扶持力度。
对来该县领办土鸡养殖、孵化场或从事土鸡养殖技术服务的专科以上畜牧兽医专业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的奖励1万元。对在发展散养土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每年6至9月份由县农业局与财政局联合对全县土鸡养殖进行核查验收,对符合奖补标准的,年底前予以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