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春季草牧场返青在即,禁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了有效落实禁牧工作,确保草原补奖政策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生态保护,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鄂尔多斯市采取“四强”措施,扎实推进禁牧工作。
一、加强领导。继续坚持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级主管部门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作为禁牧休牧工作的主体,各苏木乡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与各嘎查签订禁牧责任状,各嘎查村按照领导包村的工作运行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人、工作细化到户,措施落实到户。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媒体、舆论作用,通过专题宣传、
信息简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关于禁休牧工作的有关规定及禁休牧补贴办法。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旗两级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突击督查,及时上报督查情况;乡镇府对全镇各嘎查村禁休牧进行全面监管,严防偷牧、夜牧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服务。力争实现立草为业、为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生产新格局,推广优良牧草种植技术,服务基层农牧民,调动种植优良牧草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改良工作站和动物检疫站职能,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加强畜禽疫病检疫,防止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同时市农牧业局专门成立督查组赴各地检查2011年禁牧、草畜平衡补贴、良种补贴、生产补贴的发放落实情况,确保今年的禁牧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