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改委会同河北省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共同制定了《河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根据预案,如果猪肉价格过快上涨或下跌,将根据幅度设三级响应机制,投放或收储猪肉储备。
据介绍,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根据生猪生产成本构成历史资料测算,目前我省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月同比变化率在-5%—5%之间属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
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储备吞吐、调整政府补贴等措施。响应机制分为三个级别。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8.5∶1—9∶1 之间时,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省级猪肉储备,各设区市政府也要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市级猪肉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6∶1 时,由省物价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避免出现大的亏损,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6:1—5.5:1 之间时,适时增加一定数量的省级冻猪肉储备,以稳定生猪价格和生猪生产。
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9∶1—9.5∶1 之间或5.5∶1—5∶1 之间时,启动二级响应,适时增加省级猪肉储备投放规模或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规模。当猪粮比价高于9.5∶1时,继续投放剩余省级猪肉储备;当低于5∶1时,继续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规模,同时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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