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化内部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在利益分配方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企业与农民鉴定的经济合同不规范。一些企业往往凭借其自身的强大经济优势,在与农民签定合同时故意损害农民利益,使所订立的合同条款尽量有利于企业。(2)利益主体双方不守信誉。有些地方,当产品市场价高、产品畅销时,农民往往违背合同,不愿将产品卖给企业,导致企业停工待料;而市场价低、产品滞销时,农民愿意把原料都卖给企业,但企业又不愿意按原定合同收购,有时即使愿意收购也经常压级压价,导致农民利益严重受损。(3)违约追索成本高。
(二)龙头企业优势不明显,一体化、集团化程度不高
畜牧业龙头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有所壮大和发展,并在农业产业化中处于领先地位,但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国内外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1)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差,管理制度落后,竞争力不强。(2)大型龙头企业科技和制度创新能力不足。许多大型企业仍然依靠粗放扩张的经营模式,严重忽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在市场竞争中缺乏自己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产品。在企业管理中,没有及时采用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存在产权不明晰决策不科学的问题,仍然依靠传统家族式的管理方法来管理集团企业,企业长远发展受到很大影响。(3)龙头企业的一体化、集团化程度不高。一些企业严重缺乏稳定的原料基地,一些企业市场营销渠道不畅,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和手段有待继续提高。
(三)产业化管理条块分割,政策引导失当
经过机构改革,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体制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部门分割、产销脱节的问题。到目前为止,畜牧部门只管生产,加工和流通则由其他部门管理,各行政部门为了维持原有的利益格局,往往各行其是,政出多门,畜牧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缺乏统一管理,严重影响了畜牧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政府对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引导方面,则存在两种极端倾向:一是个别地方政府出于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往往不顾经济规律,简单采用行政命令,人为制造产业化企业和组织;有些地方则一方面强调要大力发展畜牧业产业化,另一方面却对畜牧业产业化企业在投资和融资方面设置了许多障碍,现在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反映得不到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
(四)畜产品加工业严重滞后
畜牧业产业化要求畜牧业产前、产中和产后要有机联合,但我国的畜牧业产业化却存在产中、产前发达,产后加工严重滞后的格局,畜产品加工业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发达国家畜产品加工量占畜产品生产总量的比重高达60%~70%,而我国肉类加工比重不到5%,且加工技术较落后,企业规模较小,还存在着加工深度不够、花色品种较少和优质高档品种比重低等问题。
二、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战略和重点
(一)发展战略
以市场为导向,以农牧户经营为主体,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以合作服务组织和专业市场为中介,把分散的农牧户与国内外市场连接起来;坚持分类指导,系列刀:发,确立和开发主导产品,发挥比较优势;在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和社会化的基础上,重点突破规模养殖、加工储运、市场营销,以利益互补的形式将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连接起来;建立教、研、推相结合的科技增长机制,贸工农一体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畜牧业整体素质,进而实现畜牧业的现代化。
(二)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重点
1.瘦肉型猪产业化开发。生猪是我国肉类生产的主体,也是居民肉食消费的主体。应坚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扩大加工,增加效益”的总体思路。瘦肉型猪产业化开发要抓住两个环节,一是结合畜禽良种工程,抓好猪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品种改良,增加优良“三元杂交”和配套系瘦肉型猪比重;二是抓猪肉的精深加工和肉猪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抓好10个生猪主产区、东北和内蒙古玉米带的200个优质瘦肉型猪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中要与发展规模养殖、建设无规定疫病区结合起来,提高基地的规模化、商品化程度和肉猪的卫生质量标准;同时,围绕生猪产品开发,新建、扩建和联合组建猪肉综合加工企业,完善内部机制,增强带动能力,抓好猪肉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皮革加工,增加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推进生猪生产、加工上档次。另外,还要注意培育和发展一批容量大、功能全、辐射面广的生猪批发市场和仔猪交易批发市场。
2.优质肉牛产业化开发。现有中原肉牛带和东北肉牛带是全国肉牛生产的集中产区。优质肉牛产业化开发要紧紧抓住退耕还草、草地生态治理等有利时机,加快品种改良步伐,增加优质牛肉生产比重,尽快建立区域化、规模化的优质肉牛基地100个,发展龙头加工企业,开发、生产牛肉食品、牛皮制品,推动肉牛快速发展。立足国内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同时在农牧结合地区逐步建立起第三条肉牛带,通过大力推进牧区架子牛易地育肥,发挥农区与牧区二个优势。重点是在已形成的肉牛带生产区建设优质肉牛育肥基地,在基地内建设适度规模的肉牛育肥场,扶持肉牛育肥专业户,提高肉牛生产水平和产品档次。在肉牛繁育专业户和育肥场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纽带关系。
3.奶业产业化开发。加强奶牛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增加奶牛养殖数量,走奶业产业化路子。重点是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增加良种奶牛数量和奶产量,提高鲜奶及其制品的质量和加工水平,保证城市消毒奶及奶制品的供应,并大力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以乳品加工厂为龙头建设高质量的奶源基地100个。同时,新建或扩建乳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扶持大型乳品加工骨干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在产品上逐步降低奶粉生产,重点发展液态奶。奶粉生产重点开发以婴儿和老年消费群体为主要消费对象的花色品种。液态奶制品生产则要加快纯牛奶、风味牛奶、酸乳饮料和强化乳饮料等系列产品。
4.优质肉羊产业化开发。要紧紧抓住退耕还草、草地生态治理等有利时机,加快肉羊品种改良步伐,提高肉羊屠宰加工能力,同时,肉羊生产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舍饲型养羊业,走高效集约型发展道路。在南方山羊生产区,北方非绒山羊生产区,在牧区的非细毛羊产区建立200个肉用羊育肥基地。搞好种羊场及扩繁场建设,开发羊肉、风味食品及羊皮制品等,扩大出口,开辟一条发展肉羊产业化的路子。
5.优质禽肉产业化开发。禽肉生产要在增加数量的基础上,加快优质肉用家禽的发展,特别是加强独具特色的地方优良家禽开发,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肉禽生产迅速发展。要加快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特别是要开发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进一步提高肉鸡业产业化水平。利用鸡肉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和易快餐制作等特点,改进加工工艺,改革烹饪方式,促进国内消费。同时,要加速开拓国际市场,以大型加工出口企业为龙头,建设现代营销体系,保持和拓宽日、韩及欧盟市场,并以我国特有的优质肉鸡,占领东南亚国家及港澳地区市场。水禽业重点是建设完善水禽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工体系。建立北方集约化肉鸭生产带,南方以适度规模饲养为主体的水禽生产基地。
6.优质细毛羊产业化开发。在新疆、内蒙古、甘肃、吉林省(自治区)的细毛羊产区,要重点加快种群的扩繁和品种改良步伐,将选育出的优质细毛羊在项目区集中联片推广,结合草场改良、按照机械剪毛、分级整理、机械打包、客观检验的羊毛现代化管理制度,及国际通行的分级标准,建立优质细毛羊基地100个。并通过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羊毛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和拍卖交易或工牧直交等适合市场经济的流通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羊毛生产和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我国羊毛生产的综合水平,提高我国精纺羊毛原料的生产能力。
7.禽蛋产业化开发。稳步发展传统蛋制品加工业,大力开发蛋粉、液体蛋等新型蛋制品,鼓励禽蛋产区改善生产设施和质量检测条件,改进加工工艺,提高加工产品的卫生质量,不断增加花色品种,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结合医药用途,合理利用禽蛋中的壳膜、蛋壳、某些酶和其他成分,发展高蛋白饮料、蛋黄酱等深加工。
8.草原绿色畜产品产业化开发。在保持草原生态平衡的前提下,积极开发草原特色的优质绿色畜产品,特别是要加快草业和沙业的产业化开发力度。
三、推进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对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引导
1.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畜牧业产业化理应摆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列,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畜牧业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优势地位。各地要结合“十五”计划的制定,抓紧提出本地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把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统筹安排。要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要做好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继续进行机构改革,突破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对畜牧业产业化实行一体化管理。畜牧业产业化既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金融和外贸等各个领域,也牵涉农业、轻工、食品和商业等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畜牧业产业化中的职能,确保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顺利进行。
3.完善合同契约制度和市场法规及市场管理条例。制定符合实际的畜牧业产业化管理条例,规范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合同条款,强化执法力度,保护畜牧业产业化各环节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为畜牧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使畜牧业产业化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4.要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利用市场力量促进产业化的发展。政府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上一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能干越俎代庖、事倍功半的事,要用市场经济提供的新办法促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
(二)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管理,引导龙头企业探索企业与农户互惠互利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鼓励同行业“强强”联合,同时,龙头企业要通过自身努力,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力。龙头企业要把科技创新放在重要位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多种形式组建自己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提倡企研协作,组建农工科集团。各地在抓好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同时,也要积极推动各类龙头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协助和鼓励龙头企业、农村中的专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经纪人成立行业协会或商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服务中介组织,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发展的格局。最后对龙头企业和为畜牧业产业化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组织,政府从计划审批、工商登记、征收所得税、征用土地、聘用人才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并给予其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扶持其发展;同时制定类似的优惠政策吸引国际资本和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畜牧业,参与畜牧业的产业化改造。
(三)充分发挥科技在畜牧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
在畜牧业产业化过程中,要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尽快提供符合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配套畜牧科学技术,加速畜牧新技术革命,使畜牧业科技在畜牧业产业化中大显身手。为此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大科技工作力度:(1)实施“良种工程”,加速畜禽良种化进程。在继续提高产量的前提下,注重畜产品质量,重点推广瘦肉率较高的生猪、高产奶牛和优质绒山羊和细毛羊品种。(2)加大畜禽高产、优质、高效饲养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重点推广畜牧业规模化、工厂化高效养殖技术以及舍饲半舍饲化养羊技术。(3)加强畜禽疫病防治。加快研制和推广疫病快速诊断技术与新疫苗、新药剂,为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支持。(4)加强畜产品保鲜与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用。重点研发畜产品保鲜、长距离运输和深加工新技术,大力提高畜产品加工品的卫生质量。
(四)大力增加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投入
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既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资金投入的支持。今后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必须走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针。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并将其纳入“十五”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发展规划中,确保投资及时到位。“十五”期间畜牧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总投资的比重应保持在10%以上,到2015年逐步提高到15%以上。各级政府在税收政策上,要对产加销龙头企业视同开发性农业企业,实行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对区域性重点民营“龙头”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各级财政也要把畜牧业产业化作为“十五”财政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增设扶持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基金。各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也应从资金投向和资金结构上向畜牧业产业化和畜牧业基础设施倾斜,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农业信用合作社也要在贷款方面,向畜牧业产业化倾斜,重点扶持农民发展规模饲养。
(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畜牧业产业化的实质是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比较稳定的利益关系。企业与农户之间是否能建立稳定的利益协调机制,是事关产业化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地要根据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对策。在产业化经营处于起步阶段的地方,要重点发展和规范合同契约、“订单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基础较好的地方,可以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返还一定利润等,使企业与农户建立比较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其次,也要积极探索畜牧业产业化利益分配的新机制。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农民用土地使用权、产品、技术和资金入股,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积极鼓励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经营形式,使农民与龙头企业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此外,还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户和企业管理者自觉履行各种经济契约和合同,尽量减少产业化发展中的履约交易成本,促进畜牧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