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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模猪场给予一次性补助 最高不超500万元 最低不少于50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9/11 【字体:

 9月9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两部门下发通知,为稳定生猪生产,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今年以来,面对生猪生产供应的复杂形势,省农业农村厅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针对农业农村部新下发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研究制定广东细则,将加大对生猪养殖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通知》要求,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中央预算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对贫困县加大支持力度,中央投资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

同时,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省可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广东,前段时间制定实施的稳产保供“猪十条”,就是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提出了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落实生猪产业用地、规范禁养区管理、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和屠宰厂建设、健全猪肉供应保障机制等政策措施,着力提升生猪产能和供应能力

  另外,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按照保生态和保供给并重的原则,修订了《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年)》,明确规定各地市最低生猪出栏量,并作为硬任务、硬指标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为加大力度扶持生猪生产。广东还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款贴息,扶持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政策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努力稳定生猪养殖信心,增强复产扩产能力。

  针对农业农村部新下发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研究制定广东细则,将加大对生猪养殖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养殖、流通和疫病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生猪生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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