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惠农政策 | 监测预警 | 行业名录 | 统计分析 | 市场行情 | 企业推荐 | 会员天地 | 畜牧法规 | 专家问答 | 下载专区 | 会员服务
河北各地 | 会展会讯 | 供求信息 | 饲养管理 | 疾病防治 | 饲草饲料 | 兽医药械 | 畜禽良种 | 农畜产品 | 经营管理 | 财富人生 | 招聘求职 | 关于本网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 华夏畜牧服务网 > 财政惠农 > 国家财政项目 > 正文


惠农政策


 
[图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9/10 9:30:1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07 00:00 作者:计划财务司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

  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

  二、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的投资计划管理程序及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302号)执行。

  (二)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严格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明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细化实施条件和补助标准。指导督促项目县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所需投资全部落实到位,尽快达到建设目标,同时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性风险。加强项目审核比对和沟通衔接,确保不重复安排、多头安排。对拟安排的项目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筛查,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项目单位不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项目调度和监督制度,对建设进度、质量、效益及目标实现情况开展过程监控,确保项目实施完成后尽快投入使用,切实增加本地区生猪存栏和出栏量。农业农村部将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平台,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及通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进行抽查。

    (四)鼓励各地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投资项目。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9月7日               

本站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河北畜牧服务网。     财政惠农录入: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管理员 
  • 上一个财政惠农:

  • 下一个财政惠农: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简介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华夏畜牧服务网版权所有@2011-2016 冀ICP备12002456号
    联系电话:0311-67303882,67303883, 18633000595 传真:0311-67303883
    在线咨询QQ: 在线QQ业务咨询 在线业务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信息员网群:225696333
    网站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维多利亚时代12号楼1单元201室(地图
    [本站声明] 本网站为服务河北省畜牧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