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
(试行)
遴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是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为了规范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遴选,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种猪场必须是原种猪场,并取得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有专门的育种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须经过专门的种猪性能测定技术培训。
(三)有完善的育种设施设备。
二、种群要求
(一)核心群母猪数量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长白猪600头以上;大白猪600头以上;杜洛克猪300头以上。
(二)种猪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无遗传缺陷和损征。
(三)种群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种用要求。
三、技术要求
(一)有明确的种猪选育方案,执行2年以上,并有年度选育工作总结报告。
(二)场内种猪性能测定制度齐全,遗传评估方法科学合理,拥有2年以上的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记录。
(三)系谱记录齐全,主要经济性状(总产仔数、达100kg体重日龄、100kg体重活体背膘厚)测定数据完整有效,年测定种猪2000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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