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持身份证、村委会证明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到县农机主管部门报名申请购机。
2、县农机局根据优选条件和农民乐意接受的方式确定购机者后,在软件管理系统中录入购机申请表并进行提交。同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省局规定补贴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机型为免审机型,县农机局提交后直接转为待购买状态,其他机型按系统要求进行市级和省级公示审核。
3、当申请变为待购买状态后,县农机局按要求打印三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附表”并与购机农民签订购机协议。县农机局、购机农民和供货方各一份备案。此外,县农机局需打印一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盖章后亦交购机农民。
4、购机农民需携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到经销商处录入相关信息,并进行购机。加盖县农机局公章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由经销商负责保存。
5、农民购机后,经销商录入购机信息,包括:扫描发票,填写最终销售价等工作。录入完毕后,经销商需打印三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在供货情况处加盖公章,要求农民进行确定购机签字。其中,一份协议需提交所在县农机局备案,另外两份供货方和农民各一份备案。
6、县农机局收到经销商提交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后,加盖县农机局公章备案。
7、县农机局要做好与当地经销商关于软件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的沟通,并督促各经销商及时向相关县农机局提交完整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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