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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养殖业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养殖业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农业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1 11:23:40

为做好2015年畜禽良种工程、水产良种工程、渔政基础设施和草原防火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根据我部编制的相关工程建设规划,现提出项目前期工作申报要求,请据此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必须完成前期工作、并具备2015年内开工条件。请依据《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各类项目设施建设用地,按照项目性质参照国资发〔2014127号办理。

  二、2012年(含)以来安排过中央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申报同类项目。2012年以前承担过我部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须提供上期项目省级竣工验收合格证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上填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的相关信息。

  三、为确保项目安排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部继续对养殖业良种类项目实行公示制。对各省报送的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采取在农业信息网限期公示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对举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经查实无误后,两年内暂停安排被举报省份畜禽(水产)良种类项目。通过公示的项目,列入我部项目储备库。我部将根据年度投资规模,对储备库中的项目分期安排投资。

  四、申报材料须在2015112日前,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和相关司局各3份,每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应一份申报文件。在纸质文件申报的同时,应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将该系统下载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附件:1.2015年畜禽良种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2.2015年水产良种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3.2015年渔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4.2015年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农业部办公厅

  20141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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