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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河北省惠农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作者:王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5 20:21:4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首要任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战略全局。
  省第八次党代会开启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新征程。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河北兴,农村稳则社会安。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全局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经济强省的持久动力。建设经济强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本立足点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我省农村人口占多数,集中着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当前,我省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农村社会保障相对薄弱,导致农村居民现实购买力不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较快增收,不仅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内在要求,也有利于激活农村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持续增长。建设经济强省,必须坚持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下大力气补齐农业农村这个“短板”,为推动全省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河北的紧迫任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工农城乡相互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影响更加广泛,相互作用更加直接,“三农”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重大问题。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是构建和谐河北的重要基础。当前,我省农村总体稳定,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一些矛盾还可能诱发或发展为影响区域和全省大局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和谐,要在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的基础上,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成效,最大限度地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河北打下坚实基础。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团结和依靠广大农民,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中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虽然近年来我省农村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面貌依然落后,与城市快速发展态势形成巨大反差。有的地方农民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地方损害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最广泛地把农民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今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第一年,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心农业、关爱农民、关注农村,努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活力。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城乡统筹、三化同步”方针,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首要任务,着力发展特色农业,壮大县域经济,建设幸福乡村,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紧紧扭住“一产抓特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在集中力量打造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建设吨粮市、吨粮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基本农产品供给的同时,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特色主导、龙头带动、品牌引领、园区支撑”,以畜牧、蔬菜、果品为重点,着力提升农业特色水平,加快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建设。
  (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集成化创新、市场化运作,切实把结构调优、产业调特、效益调高。在布局上出特色,积极调整全省特别是环京津地区种植结构,扩大高端蔬菜、果品、花卉、苗木等种植面积,加大山区、沿海、坝上等区域特色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环京津现代农业示范带、沿海高效渔业产业带、农区畜牧产业带、山区优质果品产业带。奶业是最具潜力的特色产业,大力实施年产1000万吨奶的奶业振兴计划,大力扶持肉、蛋、禽的规模养殖。2012年全省新增蔬菜种植面积150万亩,其中新增设施蔬菜面积50万亩,新增优质果品面积150万亩,主要畜蛋禽产品产量提高10%以上,优质水产品产量提高8%以上。在品种上出特色,大力发展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2012年三大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积极创建1000个省部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加快建设24个蔬菜产业示范县和500个蔬菜标准园,特别是抓好环首都蔬菜产业重点县建设。强力推进苹果、梨、核桃、红枣、板栗、葡萄、观光采摘等七大优势果品基地建设,2012年果品业总产值达到550亿元。推动“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专业乡镇和专业村。在品质上出特色,健全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农产品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优质果品率达到70%以上,中高档蔬菜率达40%以上,优质水产品率达50%以上。在品牌上出特色,积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2012年新增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农产品60个。在营销方式上出特色,强化与京津对接与合作,立足生产基地,依托中心村镇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沿国道、省道建超市、搞连锁,打造冀产鲜活农产品直销走廊。建设北京河北名优农产品直销中心,推进冀菜进京、净菜进城。推动生产者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城市社区增加直销网点。扩大农产品出口,建立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出口品牌,构建外销网络。
  (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
  坚持用工业化的思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高起点规划、高科技引领、高标准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科技和设施装备先进、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安排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示范区建设。有条件的市、县要安排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开发引进、多功能拓展等方面补助。抓紧制定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和技术规程,以环京津区域为重点,紧紧围绕蔬菜、果品、苗木、花卉、水产等特色产业,每县建成1个以上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注重连群连片发展,构建环京津地区绿色有机的现代农业基地、独具魅力的休闲度假基地、优质天然的生态环保基地,逐步形成环京津现代农业示范带。
  (三)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按照培植龙头、壮大基地、带动农户的思路,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2012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5000亿元,产业化经营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支持366家省级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推进100个投资亿元以上的产业化建设项目。大力发展乳品、肉类、粮油、果品、蔬菜、水产品六大加工业,重点支持30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建设。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强化信贷支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谋划新上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市、县都要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竞争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大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拓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渠道。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抓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力争完成全部跨市干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廊涿干渠、石津干渠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力争2012年开工建设。加快双峰寺水库工程建设,全部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45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推进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建设,2012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0万亩。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环省会生态林等重点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20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
  (五)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力度。
  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产品安全、节水灌溉、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循环农业等关键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培养引进农业科技人才,组建支撑科技创新专家团队,完善平台体系条件建设。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造就新型职业农民。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着力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切实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鼓励农业科技工作者带着资金和项目到基层创业、办实体。加快农业机械化,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六)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县级区域测报站建设步伐,县级全部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机构,加强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县级综合质检站达到100个以上,对主要农产品及重点监管对象实现检测全覆盖。加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打造全省农业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储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储藏设施予以补助。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

  三、紧紧扭住“腾飞计划”,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城乡统筹、三化同步、富民强县”的要求,组织实施县域经济腾飞计划,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2012年,力争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以上,五年内实现县域经济总量倍增。
  (一)强化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
  县域涵盖“三农”,连接城乡,壮大县域经济对加快农村发展至关重要。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进城乡统筹、“三化”同步的重要抓手,作为带动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强力引擎,作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村民生的有效支撑,真正摆上位、抓在手,着力解决县域经济结构不优、活力不够、实力不强的突出问题,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二)突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重点。
  大力发展县城经济,加快县城改造和扩容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切实提高综合承载和吸纳带动能力,真正把县城打造成县域产业集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人口转移居住中心。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按照放开、放宽、放活的要求,认真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支持,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营业收入超100亿元民营企业发展,打造一批综合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做优特色产业,做强示范园区,做响农业品牌,做大龙头企业,健全支持体系。进一步做大劳务经济,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联系与协调,搞好定向、定单培训,打造一批特色培训基地,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推进劳务输出向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2012年力争全省新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
  (三)进一步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机制。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抓紧建立和完善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每年度都要排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前三十强”和“后三十弱”,实行分类指导,强化激励措施,通过强县带动、弱县推动,使处于不同层次的县(市)都能明确方向、加快发展、争先进位。进一步完善扩权强县和财政直管县有关政策,切实增强县域自主发展能力。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激励性财政体制和政策,不断增强困难县的财政保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四、紧紧扭住“幸福乡村计划”,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幸福乡村计划,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明确建设方向。
  改善居住环境和提升生活质量,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要把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作为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践,作为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拓展与提升,作为实现农民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集中力量,强力推进,着力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
  (二)突出建设重点。
  按照“山、水、林、田、村”综合整治的要求,以加强“房、水、路、电、讯(邮)”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文、教、医、保、服”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保障农村民生。加大农村新民居建设力度,在巩固提高5000个已有示范村的基础上,年内再规划启动2000个省级示范村,并着力推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精品新民居示范点建设,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支持新民居建设。加强对村庄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提高农村民居设计建设和防震安全水平,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生态环境。继续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年内完成10万户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2年解决400万农村人口和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三年内让群众都喝上干净卫生的水。推进农村公路互通工程,开展连村道路和村内街道硬化,2012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5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改造危桥1.2万延米。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年内行政村通车率达99%以上。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2年安排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资金29亿元,加快改造一批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切实提高农村电力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通讯通邮水平,加大农村互联网宽带建设力度,2012年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6.5%以上。推进乡村通邮工程,2012年实现乡乡设所,重点抓好1.2万个行政村标准化村邮站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健身设施等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把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放在整个教育优先位置,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下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提高筹资标准,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2012年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从200元提高到240元。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逐步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实现全省制度全覆盖。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12年全省覆盖率达到40%。积极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和服务业,建设一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连片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快村屯绿化,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三)加大推进力度。
  坚持政府主导,县级党委政府是实施幸福乡村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方方面面力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合力攻坚。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幸福乡村建设的要求,搞好与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衔接,科学编制幸福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坚持示范带动,分年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2012年在永久保留的中心村或行政村中优选1000个村,重点建设、配套提升,两年基本建成幸福乡村示范点。其他村要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和发展条件,能做什么就先做什么、什么问题急迫就先解决什么问题,确保年内村村有变化,农民幸福指数年年有提高。

  五、紧紧扭住“扶贫攻坚行动”,大力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突出任务,组织实施新十年扶贫开发规划纲要,采取倾斜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举全省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着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发展。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扶贫对象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缩小发展差距。
  (二)提高扶贫标准。
  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扶贫标准。建立贫困识别机制,摸清全省农村扶贫对象底数,逐户建档立卡。搞好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三)突出重点区域。
  按照重点突破、集中扶持、加速提高的要求,编制实施燕山——— 太行山区、黑龙港流域和环首都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规划要到县、到乡、到村、到户,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以环首都丰宁等9个贫困县为重点,把加强基础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作为突破口,着力在招商引资、培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上下功夫,力争经过2—3年努力,实现整体面貌的历史性改变,将首都周边县建设成为扶贫攻坚示范区,建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四)强化扶贫措施。
  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以特色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果品作为支持重点,每年扶持10万个增收脱贫示范户,到2015年力争帮助列入规划的每个贫困家庭建设一项经常性增收项目,到2020年在重点县基本形成县有龙头带动、乡有特色产业、村有合作组织、户有增收项目的发展格局。积极推进科技扶贫,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贫困地区开展产学研合作,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建设一批科技示范村和示范户。积极推进人才扶贫,以退居二线的有经验和有责任感的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医疗卫生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为主,组成5—6人工作队,驻村开展服务、帮扶发展。积极推进整村扶贫,全面启动30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计划。积极推进移民扶贫,引导搬迁户向小城镇、中心村集聚。积极推动对口扶贫,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区),对口帮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村及革命老区,广泛动员民营企业、扶贫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

  六、紧紧扭住“农村增活力”,大力深化农村改革。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城乡联动改革,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向农业农村的倾斜力度,健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内全面完成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探索建设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的路径和办法,有序推进农村资源可抵押、可流转、可置换、可交易。完善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提高农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二)激活农村土地资源。
  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内流转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推动土地指标进城与城市资本下乡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因增减挂钩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及时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发展各类农业公司,尽快培育一批独立的法人实体。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完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健全信贷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省农村信用联社分别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和幸福乡村计划信贷资金330亿元、50亿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推动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规范发展。规范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在具备监管条件下,争取每个县建立1个农业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致富带头人担保、农户联保和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户担保等担保方式以及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方式。创新农业保险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探索推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
  (五)有效整合涉农资金。
  在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同时,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平台,有效整合农业发展资金,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环京津现代农业示范带。以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为平台,有效整合农村建设资金,着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扶贫攻坚行动为平台,有效整合扶贫资金,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和幸福乡村建设。
  (六)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3个试点市,率先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发展。冀州、任丘等12个试点县(市)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进行政策创新和路径探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环京津、沿渤海、冀中南经济区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自觉践行“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切实做到思想真重视、领导真加强、工作真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农村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
  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涉农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县(市)党委、政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主体,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责任,把方向、定政策、抓典型、搞动员、强保障,统筹谋划、科学指导、协调各方,形成强大“三农”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继续实行市、县一名党委或政府负责人担任农村工作综合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做法,配强力量、强化职能、赋予手段,切实发挥好其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
  (二)健全涉农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在政绩考核上,进一步体现“重中之重”的导向,完善涉农考核指标体系,把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新民居建设和实施幸福乡村计划、开展扶贫攻坚行动、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打牢基层组织基础。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扎实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组织万名干部进村帮扶,谋划发展路子,解决突出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选人标准和民主程序,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实施“双育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继续推行村“两委”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和“双述双评”制度,深化“一定三有”机制,严格落实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集中发放制度,适当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送教下乡,大力培养农村改革发展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农民民主权利。推行基层党组织、基层民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和综合维稳组织四个覆盖,着力提高农村社会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巩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成果。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服务与管理,充分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探索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社区管理新模式。支持村级公益服务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乡村创建活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农口部门干部直接联系农户制度,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确保各项工作合民情、得民心、顺民意。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重实际、出实招、办实事,脚踏实地干工作,掷地有声抓落实,确保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部署的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办成几件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实事,真正让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大兴开拓创新之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三农”发展规律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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