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你有多么聪明,不管你有多大能耐,你敢说这辈子你不会犯错?诚然,一个人如果能知错就改,是好事,达尔文说过“任何改正,都是进步”。只要我们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相同的错误,假如一件事被你反复的做错,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纷繁的世界里,和一群复杂的人打交道,多少会有一些矛盾。只要不把矛盾激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解决问题就更容易了。不要为自己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得不偿失呀! 霞是我刚参加工作认识的同事,人长得没话说,简直就是个美人胚子。可做起事来比谁都要马虎,不但说话口无遮拦,连小伙子都比不过她。这或许是从小家里娇身冠养形成的坏习惯。平日里熟识的人被他说几句,大伙就认了,因为知道她的脾性。 一次,霞自驾车去上海旅游,不小心碰到了别人上百万的轿车。在没有分清是谁的责任前,霞说话很拽,跟以往一样,以为自己没责任,所以说话很难听。恰巧那天遇上的是一个官二代,两人互不相让,争执不休,结果群众打电话请来了警察。调了天网后,原来霞自己犯了交通规则,撞了别人的车。结果由霞全权负责,霞后悔莫及,霞赔偿了五万块钱。 其实钱是小事,没钱可以再赚,这五万块钱买来的教训应该可以改变霞的一生了。真所谓给钱买教训,人就是这样,没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什么都不怕。只要哪天自己吃了大亏,肯定一辈子都铭记在心。 说话是门艺术,可在很多人眼里,他们并不重视这里面的技术含量。说话温柔一点,语气柔和一点,嗓门放低一点,人谦逊一点,给别人面子足一点,学会换位思考。 你说你有多大的能耐,你是皇子皇孙又怎样?人家不买你的帐,何况天子犯法还与庶民同罪呢!有些人犯着家里有钱,就在外面胡作非为,这种人最欠揍。 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初次犯错一般来说是情有可原的,或许是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说错了话或是做错了事,但后果并不严重,不会对人、物造成伤害。但也有少部分人犯了点小错,就吓得屁股尿流,惊慌失措,好像被雷击了一般,而后亦不知所云了。遇到任何事我们都要冷静,镇定自若才能处理好事;犯了错并不可怕,可怕的事知错犯错,还不改。只要我们愿意重新改过,相信别人都是会给机会的。一个人若能改过自新,相信他以后的道路定会铺满阳光。 犯错与犯法有着本质的区别,犯错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是一个错误。但犯法却是触犯了法律,这就得由司法机关部门来处理了,这是要受到处罚的。 我们犯了错千万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不要怕别人知道,有些错误一旦犯了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能早些说出来,大家能够帮助你,能够挽回不必要的损失,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前不久,我在同学那里听来一则消息,当时我很震惊。同学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工作六七年了,从来没有犯过错。一直以来都很顺利,算得上风调雨顺。可就在去年六月,他们单位来了一批实习生。同学年资高,是他们科里的带教老师,在带教上应该是有一定经验的。放手不放眼,大家都知道的,不能让实习生单独操作的。可就在一天夜里,同学小琴去重症监护室忙活去了,隔壁的病房病人液体完了,呼叫器一响,实习生周某就拿着封管液去取液体了。这小周做事一向比较认真,按着老师教的去做了。当天晚上没有什么大碍,病人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小琴见病人小张牙龈出血不止,小琴觉得很奇怪,病人病情明显好转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心里特纳闷。于是开始回忆起昨晚上班的事,有没有哪里疏忽了,想了一阵,终于知道原因了。原来这位病人血小板减少,压根就不能用肝素钠封管,只能用生理盐水正压封管。小琴立即把这事告诉了医生,在医生的紧急处理下,小张的病情才得以缓解。 从这件事情说明,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小心,犯了错就要马上提出来。小琴如果工作不认真,马马虎虎,肯定是不会发现这样的问题。要是小张真的因为出血不止,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只是发现得比较早,所以挽回了不必要的损失,小琴接受了单位相应的处罚。 我们在犯了错的时候,我们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只要是能够挽回的,就尽量挽回,如果不能挽回,也要让事情化小。 最近几天,网络上关于“抄袭”的话题比较多。昨日读了诉衷的杂文《从“狐假虎威”说抄袭》颇有感触。这抄袭其实就是个错误,有些人知道抄袭就是犯错,还偏偏要犯。想写好文章,想提高威望,不是让你去抄别人的,别人的东西你搬到自己家里,你以为那就是你的吗?即便在编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你个推荐,那又如何?难道你就不脸红吗?我个人也碰到别人复制我的文,一字不漏的粘过去,只是把作者的名字换了。还在帖子里说是自己写的,这些人纯粹是不要脸。如果你喜欢别人的文字,你可以欣赏,没必要搬到自己的地盘上耀武扬威。如果你要带走,请带上作者的名字。希望那些正在抄袭的和即将抄袭的人儿,请你们收手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犯了错误后只要我们能够认识并改正错误,就能从中获得利益。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切忌! |